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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家教与您分享 合肥市教师规范规则

[日期:2012-09-19]   来源:合肥翰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  作者:合肥翰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  阅读:55[字体: ]

合肥市教育局正计划修订《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,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。根据当前的暂行办法,凡有参与有偿家教、变相体罚学生、巧立名目乱收费、索要收受家长钱财等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,情节严重者都将被开除。

9 月17日记者了解到,暂行办法中规定,凡教师有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补课、变相体罚学生、擅自组织学生购买辅导教材类巧立名目乱收费、索要与收受学生家长钱财、招生时虚假宣传与承诺入学、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教学任务等十多类违规行为,将给予一定处分。情节较重的,将被记过或撤职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或予以辞退(解聘)。

其中对“教师”的界定,除了包括全市公办中小学、职业学校、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岗位、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工外,还涵盖了民办中小学、职业学校、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职工。

“新办法将重点针对教师违规行为进行细致表述,并细化各类违规相应的处罚结果。”对于本次修订的重点,合肥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,本次修订办法还将加强社会的监督力度,畅通各类举报途径。

对于新办法何时能实行,该工作人员表示,修改办法目前尚处于征集意见阶段,采纳的建设性意见还须通过多重审核,上报相关部门获准后才能正式印发实行,因此具体的时间未能确定。

目前,合肥市及各区、县教育部门均设立了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,家长与学生若发现教师有偿家教、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,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。此外,市民若有关于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的良策,也可拨打0551——3505156或发邮件至hfjyjw@163.com。(刘梅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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